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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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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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4年5月2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小字第1140038765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四 (1140038765_ATTACH1.pdf 1140038765_ATTACH2.pdf 1140038765_ATTACH3.pdf) |
主旨: | 函轉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2025年「圓夢飛翔」計畫一案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(以下簡稱許潮英基金會)114年4月24日基114字第0404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「圓夢飛翔」計畫摘擇如下: |
(一) | 計畫目的:幫助具有專才的弱勢學生進行才藝學習,按月提供獎助學金。 |
(二) | 補助時程及金額: |
1、 | 114學年度為國小一年級至國小五年級學生:114年10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;每月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2,000元整,共為期12個月,每人共計補助2萬4,000元整。 |
2、 | 114學年度為國小六年級學生:114年10月1日至115年5月30日;每月補助2,000元整,共為期8個月,每人共計補助1萬6,000元整。 |
(三) | 計畫聯絡人:王如芬總幹事,電子信箱hcilove@hci.org.tw。 |
三、 | 本案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本(114)年5月30日止,申請書請郵寄至下列地址: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60號11樓,收件人:王如芬總幹事。 |
四、 | 檢送許潮英基金會來文及旨揭計畫(含申請書)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