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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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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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小字第1100098452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四 (1100098452_ATTACH1.pdf) |
主旨: | 有關本市110學年度國小各領域輔導團辦理教師專業精進研習ㄧ案,請貴校轉知各領域授課教師踴躍參與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 為精進本市國小各領域授課教師課程與教學專業素養,落實新課綱推動轉化知能,請貴校轉知各領域授課教師報名參與旨揭研習。 |
三、 | 參與研習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情形下 ,惠請貴校核予公假登記。 |
四、 | 檢附110學年度國小各領域研習列表1份,旨揭研習期程若有修正,以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各領域公告為準。 |
正本: |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