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(研習前請詳閱)
一、上課時間:113年7月1日至7月5日(共5天,36小時),請假(缺席)2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。遇颱風天停課必須參加補課,補課時間由承辦單位安排,未能參加補課者不發給證書,學員不得異議。
二、研習地點:新屋國小視聽教室(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196號)。
三、本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,有效期間五年(自113年8月1日至118年7月31日止)。
四、研習期間,參加學員請自備餐具及環保杯。
五、校園可開放停車,學員請依指示,從本校西側門進入操場旁籃球停車區停放。
(請下載附件-停車指示圖) 但停車位有限,若校內停車位已滿,請自行處理停車事宜。
六、其餘事項請見報名時之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