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國小教師加註「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」、「資訊專長24以上學分班」薦送對象資格(請薦送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與之教師,每位教師限薦送1個科目,請勿重複薦送,24以上學分班為自費班): (一)以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。 (二)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包括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)為次。
2.詳參附件。
3.有意參加薦送者請洽詢教務處。
4.薦送期限:11/16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