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評選方式:
1、閱讀磐石獎:初選(書面審查)與複選(書面審查及口頭發表)。
2、閱讀推手:書面審查。
(二)收件時間:111年10月7日(星期五)前將書面資料逕寄(送)瑞梅國小教務主任收(以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桃園市閱讀磐石獎:
1、每組特優1隊:9人嘉獎1次、9人獎狀1張及每校補助4萬元整。
2、每組優等2隊:7人嘉獎1次、7人獎狀1張及每校補助2萬元整。
3、每組甲等3隊:5人嘉獎1次、5人獎狀1張及每校補助1萬元整。
(四)桃園市閱讀推手:經本市評選推薦參加教育部「閱讀推手」之團體及個人(團體6隊;個人6名),由市府頒發
每人嘉獎1次,以茲鼓勵(團體組指導教師3人、志工以10人為原則非桃園市政府所轄單位人員改以獎狀獎勵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