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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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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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小字第1110063714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四 (1110063714_ATTACH1.pdf 1110063714_ATTACH2.pdf) |
主旨: | 客家委員會(以下簡稱客委會)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「111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」及「111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」,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報名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6月27日師大進字第1111017367A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認證訂於111年10月1日(星期六)同時辦理,報名日期自111年6月13日(星期一)至8月5日(星期五)止。 |
三、 | 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,超過19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250元報名費;本市教師通過認證將給予全額報名費補助及敘獎;公務人員通過認證者,由客委會另訂獎勵措施辦理。 |
四、 | 檢附「111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」及「111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簡章」各1份,相關獎勵措施、報名訊息請至「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及高級認證」網站(https://hakka.sce.ntnu.edu.tw/hakka_high)參閱。 |
五、 | 認證報名免付費服務專線:0809-090-040。 |
正本: |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(不含秀才分校)、本市各公立高中職 |
副本: | 本局國中教育科、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|